5月31日,中国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发布公告,就《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及暴露评估指引(草案)》(以下简称《指引(草案)》公开征询意见。该草案旨在协助登记人进行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与暴露评估并记录相关资讯,公众可通过填写并发送所附意见回复表献计献策。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OSHA,简称《职安法》)第13条规定,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主管机构提交化学物质的安全评估报告,并经核准登记后,才可以生产或进口相应的化学物质。为有效管理《职安法》第13条涉及的新化学物质,中国台湾劳动部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了《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此次发布的《指引(草案)》则进一步就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与暴露评估提供了具体的步骤和方法,企业可根据指引文件中所建议的信息要求与格式内容进行编写,以利于主管机关审查。
新化学物质登记信息作为源头管制的重要基础,通过评估其危害、暴露或风险信息,可为后续防范措施与管理提供依据。《指引(草案)》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