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2日,欧盟发布G/TBT/N/EU/353号通报,公布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件II 和附件V。该草案拟禁止氯乙酰胺(Chloroacetamide)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将其从授权防腐剂(附件V)中删除,并添加到化妆品禁止物质列表(附件II)中。
该通报评议期为60天,拟于2016年二、三季度批准,在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详情参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EEC/16_056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EEC/16_0567_01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