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发布(EU)2016/26号法规,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第46项条款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进行修订,新增了对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相关限制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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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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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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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2月3日之后,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可以水洗的纺织品,如产品或产品的任意部分含有等于或超过0.01%(以重量计)的NPE,则不得投放市场。 2.第1段不适用于二手纺织品以及通过回收纺织品制造的,且制造过程中未使用NPE的新纺织品的投放。 3.第1段和第2段中所指“纺织品”,包括由至少80%(以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任意未完工产品、半成品以及成品,以及产品某部分是由至少80%(以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其他产品,包括服装、配饰、室内装饰织物、纤维、纱、面料和针织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