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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46项条款进行修订
时间: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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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发布(EU)2016/26号法规,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第46项条款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进行修订,新增了对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相关限制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物质名称
限制内容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1.2021年2月3日之后,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可以水洗的纺织品,如产品或产品的任意部分含有等于或超过0.01%(以重量计)的NPE,则不得投放市场。
2.第1段不适用于二手纺织品以及通过回收纺织品制造的,且制造过程中未使用NPE的新纺织品的投放。
3.第1段和第2段中所指“纺织品”,包括由至少80%(以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任意未完工产品、半成品以及成品,以及产品某部分是由至少80%(以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其他产品,包括服装、配饰、室内装饰织物、纤维、纱、面料和针织品等。

    在此之前,第46条款中管控的产品仅针对以物质和混合物组分形式投放或使用的产品,NEPE的限值要求为0.1%。此次修订将管控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且纺织品中NPE的限值要求为0.01%,变得更为严格。
    该修订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开始生效,并且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2016年1月24日,(EU)2016/26开始生效,而从2021年2月3日之后,欧盟将不再允许NPE含量≥0.01%的纺织品进入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