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向WTO发布G/TBT/N/EU/329号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第57(f)条款,要求给高关注物质清单(SVHC)中4项邻苯类物质增加内分泌干扰特性(EDC),并提升至同等关注水平。
这四种邻苯类物质为:
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EC号:204-211-0,CAS号:117-81-7,HS号:2917.32)
2.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EC号:201-557-4,CAS号:84-74-2,HS号:2917.34)
3.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EC号:201-622-7,CAS号:85-68-7,HS号:2917.34)
4.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EC号:201-553-2, CAS号:84-69-5,HS号:2917.34)–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HS号: 291732)-其他邻苯二甲酸酯 (HS号: 291734)
去年12月1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成员国委员会(MSC)就已经采纳了该观点,同意这4种邻苯具有内分泌干扰性而影响人类健康,应引起同等水平关注。此前,这4项邻苯类物质因为具有1B类生殖毒性被列入SVHC清单。
提案拟批准日期:2016年3月;提案拟生效日期:欧盟官方公报后的第3天;评议截止日期:欧盟官方公报后的第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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