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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针对三种物质的统一分类标签开展公众评议
时间: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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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针对三种物质的统一分类标签(CLH)开展公众评议,物质的详细信息见下表:

物质名称
EC号
CAS号
提议的统一分类标签
右旋-反式-2,2-二甲基-3-(2-甲基-1-丙烯基)环丙烷羧酸-3,4,5,6-四氢肽酰亚胺基甲基酯
214-619-0
1166-46-7
急性毒性类别4(H332吸入有害)、致癌性类别2(H35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类别2(H371一次接触可能损害神经毒性)、急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00,M=400)、慢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10,M=100)
甲磺胺磺隆
/
208465-21-8
急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00,M=100)、慢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10,M=100)
胺菊酯
231-711-6
7696-12-0
急性毒性类别4(H332吸入有害)、致癌性类别2(H35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类别2(H371)、急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00)、慢性水生环境毒性1类(H410)

    这三个物质的公众评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5日。如果提案通过,那么五种物质将归入到CLP法规第三部分附件VI的“分类清单”中。CLP法规第三部分附件V是有毒化学品的危害分类清单,为未来的物质生产、筛选高风险物质、编写安全数据表(SDS)提供重要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