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5/2105,批准活性物质氟节胺(Flumetralin)。本法规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根据法规(EC)No 1107/2009条款13(4),欧盟法规(EU)No 540/2011附件进行相应修订。
普通名称 鉴定编号 |
化学名称 |
纯度 |
批准日期 |
批准期满 |
分则 |
氟节胺 CAS No 62924-70-3 CIPAC No 971 |
N-(2-chloro-6-fluorobenzyl)-N-ethyl-α,α,α-trifluoro-2,6-dinitro-p-toluidine |
≥980 g/kg
杂质亚硝胺不超过0,001 g/kg |
2015.12.11 |
2022.12.11 |
为了实行法规(EC)No 1107/2009条款29(6)的统一原则,关于氟节胺的审查报告结论,特别是其中的附件I和II,应该考虑在内。 所有评估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a)对操作者和工人的保护,确保使用条件包括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b)当该物质用于具有脆弱土壤或气候条件的地区时,对地下水的保护; (c)对食草哺乳动物的风险; (d)对水生生物的风险。 使用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减缓措施。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确认材料: 1、基于商业规模生产的活性物质的技术参数; 2、毒性批次对技术参数的合规性; 申请者应在2016年6月11日前将材料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国和当局。 |
法规(EU)No 540/2011附件Part E增加相应条目,其中氟节胺的编号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