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7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5/101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修订了(EC)No 669/2009法规的附件I,调整了2015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该清单每3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2种,一是芸苔(其他可食芸苔,芥蓝),二是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检比例分别为50%和10%,抽检项目均为农药残留。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