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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修订管理费标准 错误申请SME优惠企业“罚款”减少
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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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管理委员会于近日修订了错误申报企业规模、错误享受SME优惠的REACH注册人应缴纳的管理费标准,管理费可按企业实际规模与申报规模之间行政费差额的2.5倍缴纳,新的费用标准已于2015年6月4日起生效实施。

众所周知,欧盟REACH法规收费法案(EC)No 340/2008对中小型企业SMEs(micr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在注册行政费、更新行政费上给予了很大程度的优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分别为大型企业的70%、40%、10%。当注册人在企业规模声明中存在差错而错误享受了SME优惠时,根据REACH法规第13(4)款,ECHA将要求注册人补足真实的企业规模对应的行政费并额外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企业实际规模对应如下(经决议MB/21/2012/D修订)。

企业规模 管理费(欧元)
大型企业(非SME) 19900
中型企业 13900
小型企业 7960

此次修订后,管理费可按企业实际规模与申报规模之间行政费差额的2.5倍缴纳,以前的管理费标准将作为上限,即按差额的2.5倍或以前费用标准中较低的额度缴纳。修订后管理费按照企业实际规模对应如下:

企业规模 管理费(欧元)
大型企业(非SME) 19900或2.5*实际规模与申报规模行政费差额(按两者中低的额度加纳)
中型企业 13900或2.5*实际规模与申报规模行政费差额(按两者中低的额度加纳)
小型企业 7960或2.5*实际规模与申报规模行政费差额(按两者中低的额度加纳)

新的费用标准适用于ECHA还没有给出结论的SME申请,已经给出结论的SME申请还是按照以前的管理费标准操作。管理费标准的修订旨在减少企业错误申报规模时要缴纳的管理费,当然,企业更应该在ECHA要求证明规模前就及时修正错误的SME申请,从而避免缴纳管理费。

鉴于越来越严格的SME审核,华测瑞欧呼吁企业在进行REACH注册时尽量按真实的企业规模提交REACH注册,因为前期的一个投机取巧可能会导致后期耗费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以及面临高额的“罚款”,从而得不偿失。如您有SME申请或审核相关事宜需要咨询,请联系华测瑞欧刘欣桐女士,0571-8700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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