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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闭门研讨会?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
时间: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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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作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报告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收集生产方或下游用户的暴露信息、并在风评报告中进行清楚的说明,一直是困扰申报企业的首要问题之一。申报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诸如:申报时还没有实际的下游用户,找不到信息的提供方(进口活动);物质作为配制品中某一种原料,涉及多种配制工艺和过程;收集信息过程中环节众多,需要跨部门或跨公司,反馈速度慢;提交申报材料后被专家要求补正有关暴露信息的说明,造成申报周期延长等。

针对上述问题,杨再鹏,中国石化集团 北京化工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在杭州华测瑞欧科技有限公司10月14日举办的“2014中国化学品法规技术交流研讨会”上,凭借自身在清洁生产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多年丰富的经验,对如何在风险评估报告中说明化工环保相关信息给予了建议。

总的来说,一份好的风评报告在暴露部分要说清楚两个问题,一是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另一个是这一过程最后对环境产生了什么影响。

因此,在工艺流程部分,就需要说明原料、产物、副产物分别是什么、各自有多少;主要的化学反应方程式;产污节点是哪些环节;“三废”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而在末端治理环节,需要详细说明处置方法及处理效果,明确“最后从工厂排出的东西”对环境有怎样的影响。

前期不少企业对“污染物”的描述一直有这样的误区,就是只关注申报物质本身在污染物中的情况,这往往是不够全面的。为了说清楚“最后从工厂排出的东西”对环境有怎样的影响,建议还是提供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弃物的信息,这往往也是考虑到申报物质本身在废弃物中的含量很难计量的真实情况,比如描述废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就可以提供COD指标来说明废水水质情况。

而针对文章开头提到的几类常见问题,杨再鹏老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说,申报新化学物质进口时还没有实际的下游用户,找不到信息的提供方,那么对暴露信息的详细程度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但相应的底线是“简单但清晰”,意思是仍需给予清楚的说明,不过信息的来源可以基于申报物质预期的功能和工艺,或是在国外相同用途下的使用情况。再比如,物质作为配制品中某一种原料,涉及多种配制工艺和过程,如化妆品原料,那么可以基于实际情况,提供典型的生产工艺、物料信息和三废情况。

在新化学物质申报的过程中,不少申报企业收到“补充暴露信息”此类的补正要求,其原因往往在于制作风评报告时,对风评中所需关键信息的理解有偏差,导致花费了不必要的精力在收集非关键信息上;当然也有申报企业是因为对化工环保领域的认知比较片面,比如说对生产废水的理解偏窄,认为其专指工业废水,在风评中填写“没有废水产生”,但其实对设备和车间的冲洗水、循环冷却水、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水(吸收塔废循环液)等都属于生产废水,所以“没有废水产生” 是很容易在技术评审环节中被质疑的。

在此,华测瑞欧建议申报企业在制作风评报告的过程中对关键的暴露信息给予清晰的描述,尤其对“三废”的产生和处置给以关注,另外,如果确实遇到信息收集困难的情况,可以在风评报告中说明真实情况,并尽可能基于预期的情况进行相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