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在咨询论坛上与成员国以及利益相关方讨论了ErP指令下行业自愿协议(VA)的指引文件草案。行业自愿协议是生态设计强制性实施措施(即委员会条例)的一种有效的替代方式,只要这些自愿协议满足其目标,并满足ErP指令的评估标准。如果自愿协议比强制性实施措施能够更快或以更低成本达到政策目标,欧盟将优先选择自愿协议等自我规管措施。
为了自愿协议等自我规管措施作为强制性实施措施的替代方式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节能目标,2010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自愿协议指引第一份草案,并在2013年3月1日召开的横向事务咨询论坛上咨询了相关方意见。2013年9月25日,欧盟提出了第2版指引草案。本次对以上草案进行了再次修订。
本项指引草案旨在:
指引草案对独立审核员、符合性验证、符合性报告、措施有效性监督以及管理等关键问题和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目前,欧盟在以下产品族范围内制定了或正在制定自愿协议:
在本次咨询论坛上,与会相关方还讨论了5.0版影像设备VA草案以及1.0版游戏机VA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