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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史上最严控制温室气体法来袭,业界应提早做好准备
时间: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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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520日,欧盟发布了关于温室氟化气体(F-Gas)的规管条例——条例(EU)No 517/2014。新条例将替代原条例(EC)No 842/2006,旨在2030年前将欧盟进内的温室氟化气体的水平降低如今的1/3。该条例旨在201511日生效实施。

    届时,将对涉及温室氟化气体的设备的制造商、进口商产生影响。业界需要关注几个时间节点:

  • 201471日,在此日期前,所有温室氟化气体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都需要在201471日之前,向欧盟进行登记,以便于欧盟完成配额分配;
  • 201711日,预先充注设备的进口商(例如制冷设备,空调及热泵设备在此日期起确保使用的温室氟化气体纳入配额系统之内并备有充分的证明文件以及符合性的声明,否则不允许投放市场
  • 201811日,自此日期起每年的331日前应通过独立审计确认前一年度相关文件的准确性。

    此外,还制定了含有氢氟化碳空调及制冷产品禁止进入欧盟市场的日期。

    详情可参考(EU)No 51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