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向WTO秘书处提交关于储水式电热水器最低能效要求标准草案的134号通报。通报所覆盖的产品为储水式电热水器(HS 8516.10)。
中国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在通报中称,为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拟对储水式电热水器规定最低能效要求,以减少热量损失。制造商有2年时间适应该能效要求。该拟议最低能效要求的测试方法将基于相关国家标准制定。该标准草案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公布之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