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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7月美国能源部修订联邦能效法规最新动态
时间:2011-08-18
作者:

    美国联邦对于用能产品能效的管理机构为美国能源部(DOE)下属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局(EERE)。其管理的联邦能效法规主要体现为强制性联邦节能标准(最低能效要求,或MEPS)和测试程序。
    美国能源部(DOE)对于联邦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可分为四个步骤:

  • 立法框架文件;
  • 初步技术支持文件;
  • 立法提案通告(ANOPR、NOPR、SNOPR);
  • 最终规则。

    完成以上步骤后,DOE会在“联邦纪事”(FR)发布最终规则。最终规则一旦发布,新法规就正式实施了,并于第二年的一月份被编入联邦法规(CFR)。
    此外,在制定节能标准的过程中,DOE将会同利益相关方考虑是否对相应的测试程序进行修订。如果需要修订,DOE会在节能标准制定的初期(ANOPR前)提出测试程序的NOPR,并在节能标准发布NOPR前发布测试程序的最终规则。也就是说,测试程序应在节能标准前确定。
    下面列出2011年前7个月美国能源部(DOE)制修订联邦节能标准和测试程序的最新进展:

产品类别
法规区分
阶段
内容概要
发布日期
相关通报
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认证、符合性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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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规则
[PDF84] 修订《1975年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EPCA)所涵盖的某些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现行认证、符合性和执行法规(10 CFR Parts 429, 430431):确定产品符合现行标准所使用的抽样方案;制造商向DOE提交的符合性声明和认证报告;制造商合格记录保存;以及不适当认证或不符合适用标准的执行措施;允许DOE对管辖产品和设备系统执行适当的节能和节水标准,并提供在美国销售产品关于用能和用水特性的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各部分生效日期:对Parts 429429.12~429.54除外)、Parts 430Part 430Subpart B的附录A和附录B除外)、Parts 431的修订于201146生效;对429.12~429.54的修订于201175生效;对Part 430Subpart B的附录A和附录B的修订于20111128生效。
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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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21] 包括了对上述201137公布的对于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认证、符合性和执行的最终规则的技术修正。由于起草的错误,术语因疏忽而被从该规则中删除掉了,而且某些规定包含了不正确的内部交叉引用。本修正于201152生效,对第429.12-429.54项的修正则于201175生效;对第429.70项的修正、对第429部分的子部分B附录A、第429部分的子部分C附录C、第430部分的子部分B附录A1、以及第430部分的子部分B附录B1201152生效;对第430部分的子部分B附录A,以及第430部分的子部分B附录B20111128生效。
20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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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3] 提议修订《1975年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覆盖的某些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认证、符合性和执行日期:将商用制冷设备、商业供暖、通风、空调(HVAC)设备、商业热水热设备、步入式冷藏柜、步入式冷冻柜、以及自动商用制冰机认证规定的符合性日期延长18个月。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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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7] 批准对于商用制冷设备、商业供暖、通风、空调(HVAC)设备、商业热水(WH)设备以及自动商用制冰机制造商依据认证条款提交认证报告的执行日期的修订。这些产品的制造商应在20121231之前提交认证报告。本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175
2011.06.30
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冷冻箱
测试程序
最终规则
[PDF65] 关于附录A1B1最终法规修订了现行程序,相应的更改将在最终法规公布30天后生效,这些更改对于最终法规公布180天后证明符合现行能效标准的产品检测是强制性的。更改不会影响测量的能源使用,包括考虑到带有防凝露加热控制器的冷藏冷冻箱的测试程序,规定带有2个以上间室的冷藏冷冻箱的测试程序,为了消除检测时潜在不明确性而做出了少量调整,并澄清了某些报告要求。关于附录AB暂行最终法规修订了新节能标准发布时测量这些产品能耗的测试程序,适用于2014年起制造的产品。本措施还讨论了属于新测试程序豁免的葡萄酒储存与冰柜组合产品,能源使用测量的四舍五入,及在法规制定评议期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其它议题。尽管修订的测试程序主要基于现行测试程序使用的测试方法,它们还包括了关于间室温度和间室容量测量的重要修订:修改长时间自动除霜测试程序,以获取所有关于除霜周期的能源使用情况;制定带有单压缩机和多蒸发器产品在主动除霜周期的测试程序;提出带有自动制冰机的产品与制冰相关的能源使用;并澄清了检测时的温度控制设置的要求。实施日期:对于430.2430.3430.23以及附录A1B1(最终法规)的修订于2011118生效;附录AB(暂行最终法规)增加部分于2011415生效。最终法规修订从2011614对产品检测是强制性的。在附录A1B1中引用标准ANSI/AHAM HRF–1–1979HRF–1–1979);在附录AB中引用AHAM新标准HRF–1–2008 HRF–1–2008)及20091117颁布的勘误。
2010.12.16
住宅干衣机和房间空调器
节能标准
最终规则
[PDF111] 本直接最终法规中修订了家用干衣机和室内空调节能标准。本最终法规于2011819生效,最终法规的新节能标准自2014421执行。
2011.04.21
[PDF3] 共识协议规定了房间空调器的执行日期为201461,干衣机为201511;而直接最终规则和拟定法规提案通告(NOPR)中规定的执行日期为在联邦纪事上公布之后3年,或2014421;两者不一致。协调公示协议与最终规则和拟定法规提案通告中规定的执行日期。
2011.05.09
住宅火炉、中央空调和热泵
节能标准
最终规则
[PDF141] 本最终规则将于20111025生效。非气候型燃气和燃油火炉以及移动式家用火炉于201351执行新要求,气候型燃气火炉以及所有中央空调和热泵于201511执行新要求。
2011.06.27
[PDF2] 根据《法规灵活性法案》(Regulatory Flexibility ActRFA)第V节“程序议题和监管审查”,修正以上直接最终法规(DFR)的审查讨论。本文件的生效日期为20111025
2011.07.06
住宅中央空调和热泵
测试程序
SNOPR
[PDF23] 修订20106月法规提案通告( NOPR)中关于住宅中央空气调节器和热泵的测试程序:修改关机模式实验室测试步骤和测定住宅中央空气调节器和热泵关机模式功耗的计算算法,修改当测试涡旋式住宅中央空气调节器和热泵时选择和测定所使用的低压变压器的要求;提供了测定在冷却模式稳定工况测试期间作为区域指标使用的能效比(EER)的计算方法;将20106NOPR规定的住宅中央空气调节器和热泵两个季节性关机模式P1 P2等级,综合为一个单一的综合等级PWOFF
2011.04.01
[PDF2] 延长以上法规提案补充通告(SNOPR)评议意见的期限。
2011.06.10
住宅用火炉和锅炉
测试程序
 
[PDF] DOE收到29份来自27位制造商关于能源部最近对于住宅用火炉和锅炉测试程序修正案执行日期延长180天的请求,该修正案针对这些产品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的能源消耗。请求人说明了满足指定的指定日期会强加过度的困难。DOE批准这些请求,延长执行日期到所要求的180天。本决定于2011331生效。请求人必须从20111015开始执行住宅用火炉和锅炉新测试程序。
2011.04.12
微波炉
测试程序
最终规则
[PDF21] 修订了微波炉的测试程序,规定了待机模式和关闭模式功耗的测量。这些修订将IEC 62301《家用电器待机功率的测量》(第1版,2005-06)纳入到DOE的测试程序规定。另外,这些修订在DOE测试程序中采用了IEC 623012FDIS中对于模式定义的相关规定,并澄清了待关机测试的相关专用语。本规则于201148生效。
2011.03.09
直接加热设备
节能标准
NOPR
[PDF13] 修订有关直接加热设备的定义:更改“排出炉膛热水器”(vented hearth heater)的定义,澄清目前排除的排出炉膛热水器为装饰型产品;提议修改排除重点从目前的最大输入容量限值(如9,000 Btu/h)转为一些其他因素,包括缺乏一个常设的指示灯或其他点火源。这些修订会导致整体节能的增加,以及那些被排除的设备类型。
2011.07.22
荧光灯镇流器
节能标准
NOPR
[PDF89] 在本法规提案通告(NOPR)中,DOE提议修订那些目前属于该标准的镇流器的节能标准,并且制定某些目前尚未由标准覆盖的镇流器的新标准。
2011.04.11
测试程序
最终规则
[PDF19] 修订了现行附录Q中的荧光灯镇流器测试程序,并且在附录Q1中规定了新的测试程序。附录Q的修正案更新了参照的行业测试程序。附录Q1中的新测试程序将效率指标改为镇流器发光效率(BLE),即直接使用电气测量而不是原来的光度测量。BLE计算包括考虑到灯在低频工作时发光效率衰减的校正系数。该测试程序规定了在测试中利用荧光灯的负载,允许镇流器在更接近其最佳设计点工作,并且提供一个与电阻器负载相比对于真实镇流器性能更好的说明。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1163。在20111031之后,制造商应依据最终规则附录Q对荧光灯镇流器进行测试。如果DOE确定对荧光灯镇流器节能标准的修订是必需的,它将不迟于2011630发布或公布,并且将要求在修正案的执行日期使用附录Q1中的测试程序。在该时间以前,制造商应使用附录Q的程序证明符合性。
2011.05.04
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
测试程序
最终规则
[PDF34] 修订了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的测试程序:在电池充电器的测试程序中增加了主动模式的能耗测试;通过缩短要求的测试时间,修订了现有的电池充电器待机和关机模式测试程序部分;修订了单电压外部电源主动模式的测试程序,以便允许某些类型的外部电源进行测试;增加了一种针对多电压外部电源的新程序,该程序未被现有的单电压外部电源测试程序所覆盖。本规则于201171生效。20111128后,制造商须依据本规则附录Y(电池充电器)和附录Z(外部电源)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
2011.06.01
电动机和小型电动机
测试程序
SNOPR
[PDF29] 提议澄清某些术语和专用语:修订了涉及电动机和小型电动机某些术语的定义;澄清了电动机节能标准的范围;更新了几项关于电动机的行业和测试标准;引入并更新了多相和单相小型电动机的替代测试方法;以及规定了小型电动机功效测定的要求。提议的这些措施澄清了小型电动机和电动机的法规覆盖范围,并且确保了能源效率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011.01.05
步入式冷藏柜、步入式冷冻柜
测试程序
最终规则
[PDF33] 该最终规则规定了测定某些步入式冷藏柜和步入式冷冻柜部件(包括面板、门和制冷系统)能源效率新的测试程序,新测试程序在本法规公布180天后对于证明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是强制性的。本最终规则参照了行业测试程序,连同规则中规定的计算一起,可以用于测定某些步入式冷藏柜和步入式冷冻柜部件的能耗或性能特性。另外,最终规则阐明了适用于步入式冷藏柜和步入式冷冻柜的定义,如“显示门”、“显示板”、“门”、“封套”、“K-系数”、“面板”、“制冷的”、“制冷系统”、“U-系数”、“自动开门/关门”、“中心区域”、“边缘区域”、“表面区域”、“等级条件”和“关闭时间百分比”。本规则生效日期为2011516。从20111012开始,最终规则的更改对于产品测试将是强制性的。
2011.04.15
[PDF3] 目前已公布10 CFR part 431, Subpart R, Appendix A规则,包括了在测定步入式冷冻柜中使用的泡沫保温材料的长期保温性能时制造商使用的不正确的测试温度。本文件修正了以上附录A5.2(a)(1)(i)项中规定的要求在测定步入式冷冻柜泡沫保温材料的保温性能时的20华氏度温度要求,并且在附录A5.2(a)(1)(i)项和第5.2(a)(1)(ii)项的结尾增加了一个周期。本修正自201162生效。
2011.06.02
[PDF9] 2011415发布的测试程序最终规则,公式出现错误。
2011.06.09
商用自动制冰机
测试程序
NOPR
[PDF18] 提议更新引用的行业测试程序至最新公布的版本。目前DOE的测试程序适用于生产方块冰的商业自动制冰机。本NOPR提议将该测试程序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每24小时生产量在504,000之间的所有间歇式和连续式制冰机。间歇式(batch typ)制冰机定义为一种具有交替制冰和出冰周期的制冰机,包括生产方块冰、管冰和碎冰的机器。连续式(continuous type)制冰机定义为一种同时连续制冰和出冰的制冰机。连续式制冰机主要生产片冰或粒形冰。DOE还提议修订连续式制冰机基于制冰质量的标准化测试结果,澄清设计用于连接遥控压缩机机架的自动制冰机的测试方法和报告要求,并且提供可调制冰量的制冰机的测试方法。此外,DOE提议停止使用澄清的用能公式。
2011.04.04
商用供暖、空调和水暖设备
节能标准
节能潜力分析
[PDF27]1975年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要求每次行业修订相应的协调标准,如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ASHRAE)或北美照明工程协会(IESNA)标准IESNA 90.1DOE必须评定是否有必要更新EPCA所涵盖的相同设备的国家节能标准。ASHRAE20101029正式发布了此行业标准的修订版(ASHRAE 90.1-2010),由此引发DOE根据EPCA的相关责任。另外,《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EISA 2007)修订了EPCA,要求DOE依照所规定的审议其它ASHRAE产品节能标准的程序,审议最近公布的关于单体直立式空调和单体直立式热泵标准ASHRAE/IES 90.1。本数据提供通告(NODA)讨论DOE对于修订ASHRAE 90.1所涵盖的某些类型商用设备(包括单体直立式空调和单体直立式热泵)节能标准的节能潜力的分析结果,征求相关意见并提交数据和其它相关的信息。节能潜力基于修订的行业标准(即ASHRAE 90.1-2010)中规定的效率水平,或更严格的将导致大量额外能源节约及技术上可行和经济上合理的标准。
2011.05.05
商业和工业通风机、鼓风机和通风橱(排烟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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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5] 提议将商业和工业通风机、鼓风机和通风橱(排烟柜)归类为实现《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第III卷第A-1部分目标所必须涵盖的产品,它可以提高电动机、泵以及某些其它工业设备的效率,节约国家的能源资源。
20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