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美国环保署(EPA)公布机顶盒新版(3.0和4.0版)能效规范最终标准草案,并且于12月10召开了相关方会议。
最终标准草案的主要变化为:
EPA期望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3.0和4.0版能效规范的制定,并且在最终标准草案中提议3.0版要求的生效日期为2011年8月1日,4.0版要求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7月1日。
详情参见“音视频产品”专题的美国市场>能效要求>“能源之星”计划>机顶盒。
能源之星2010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的第三方认证新措施也在本最终标准草案中体现出来。从2011年1月1日起,新产品必须在EPA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且认证机构对测试报告进行审核和对产品进行认证。认证机构应进行产品性能认证和后续的验证检测,认证机构可以接受经目击或监控的制造商检测实验室(WMTL/SMTL)的试验数据。
截至2011年1月15日,EPA已认可了22家认可机构、17家认证机构和几十家实验室。其中22家认可机构遍及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有6个、日本2个、加拿大、德国、英国、挪威、瑞典、意大利、中国、韩国、印度、新加坡、斯里兰卡、中国台湾、巴西、危地马拉各一个,17家认证机构全部为美加机构(包括AHRI、AHAM、BV、CSA、Intertek、UL、MET、TUV莱茵北美公司)。
此外,2010年10月17日,EPA给数模转换器(DTAs)合作伙伴及相关利益方发出通知,决定于2010年12月31日终止DTA的能源之星计划。已申请DTA能源之星认证者,可持续用到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0月1日后,EPA不再接收DTA能源之星申请。2010年12月31日后,制造商应停止使用能源之星名称及标志,使用能源之星标志的宣传资料也不能再印刷。制造商可在期限之前把相关资料和包装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