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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拟立法对电脑等废弃电器征回收费
时间: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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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香港每年产生约70000公吨废电器电子产品,当中80%会运往外地处理,其余则在本地弃置。但海外需求日减,加上依赖出口策略并非持续可行,有需要在中国香港为废电器寻找出路。
    港府18日公布咨询文件,建议向弃置“4电1脑”征收回收费用,收费准则以拆解难度及电器大小分级厘订,据外国经验将由100至250港元不等。由于以污染者自付为征费原则,消费者有可能要承担所有费用。港府会就计划咨询至4月30日,但由于要修例及进行相关发牌程序,预计要数年时间才可实施。
    继中国香港首个生产者责任制项目——“胶袋税”顺利实施后,环境局18日发表《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咨询文件,建议就5大类电子电器产品征费的计划,包括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冷气机及电脑产品,当中包含个人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等。
    至于收费方法则有两个建议:第一为当产品进口时,由进口商及分销商代收款项,再经供应链向消费者收回全部或部分回收费,收费将以“全包”方式计算入零售价内,已征费电器则会有由有关单位发出的标签以供办认;第二个方法则为消费者买产品时,零售商另外收取费用。至于目前只有日本使用的弃置收费方式,特区政府消息人士称,此举可能助长消费者非法弃置,透过执法也难以杜绝,故较难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