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2018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
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
2018年1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所涉及的乳制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牛奶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下的产品;2. 巧克力;3. 澄清的黄油和酥油;4. 乳糖及相关制品;5. 乳制品(包含产自新西兰的初乳);6. 乳制品(非新西兰初乳);7. 奶酪或黄油;8. 个人(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产品;9. 风味调味乳饮品;10. 其他乳制品。
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
2018年1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新的供消费及加工的进口大米条件变化如:(1)按照大米活性而不是颜色对大米进行分类。与大米有关的生物安全风险取决于大米是否具有活性。因此,根据活性而不是颜色或品种对大米进行分类。具有活性的大米是指未经充分研磨除去胚芽并因此能够发芽的大米。实例包括糙米和具有完整胚芽的任何有色品种(例如黑色,紫色或红色的米)。不具有活性的大米是指大米已被充分研磨除去胚芽,因此不能发芽的大米。例子包括白米和任何经过充分研磨除去细菌的有色品种。(2)定义“货架稳定”,对商用包装、包装和煮熟的稳定大米产品的做法进行了改进,经过蒸馏杀菌的大米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进口。蒸馏杀菌是指在高温下将食物密封在一个密封容器中,使其内容商业无菌的过程。例如在蒸煮袋和罐装米制品中的“即食”米饭。它不适用于真空包装的货物。
3、澳大利亚将增加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
2018年4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了INF02-18号通告,从2018年4月16日起,增加对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一体化货物通关系统”(ICS)中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以符合该国1993年颁布的《进口食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法定检查率(5%)。届时澳方将对额外的监控食品进行现场查验,并可能抽取更多的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预计因此造成的检验时间可能增加30分钟左右,具体取决于需要检查批次中的特定食物和批次数量。
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44-2018),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起,该部门将对进口煮熟虾实施随机检查(在封签完好情况下),以保证煮熟虾符合现有的进口条件。进口条件要求为:煮熟虾肉中的所有蛋白质都已凝结并且没有生虾肉残留;所有的货物都应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证明上述内容的健康证明。进口商等必须确保提交检查的所有熟虾货物保持“密封完好”,直到检查员提供批准并开封,不符合要求的煮熟虾必须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销毁或煮熟等。
5、澳大利亚实施猪肉强制性原产国标签
2018年6月29日,据环球肉类新闻网消息,澳大利亚支持全澳猪养殖户自7月1日起引入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该措施由澳大利亚政府加以贯彻、落实,目的是使澳大利亚相关产品更容易被识别。该原产国标签包含“澳大利亚制造”袋鼠图标,说明澳大利亚产品成分所占百分比,并说明产品制造、生产地点。据悉,尽管澳大利亚有新鲜猪肉,但进口猪肉仍用于火腿、咸肉、部分预熟猪肉产品。
6、澳大利亚发布裹面包屑等虾制品进口条件
2018年7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80-2018),发布裹面包屑虾产品、去头虾制品和碎虾制品等虾制品(breaded